烏魯木齊市:實行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定期專項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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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新疆烏魯木齊市出臺《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暫行辦法》,充分發(fā)揮考核工作的激勵導向作用,加強黨管人才工作。
《辦法》明確,對區(qū)(縣)黨政領導班子的考核主要側重于組織領導、人才隊伍建設、經(jīng)費保障、環(huán)境建設、基礎工作、工作創(chuàng)新等6方面41個小項;對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考核分為17項共性工作和72項職能工作兩個方面。人才目標責任制考核實行百分制定期專項考核,按照考核對象自我評價、聽取匯報、查閱資料、召開座談會、個別訪談、實地考察、開展?jié)M意度調查等方式,綜合評價考核對象履職情況。根據(jù)考核情況確定考核等次,90分及以上為“優(yōu)秀”,80-89分為“良好”,70-79分為“一般”,70分以下為“較差”?己私Y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體系,作為評價實績、干部任用、評選和推薦人才工作先進單位的重要依據(jù),并與人才項目申報、立項及經(jīng)費資助等掛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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