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香港12月12日電 (記者 梁今)在香港南丫島海難中被指不顧而去的“海泰號”,在撞船后船長與海事處人員的一段錄音對話曝光。
該段錄音12日在香港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展開的聆訊中播放。在錄音中,“海泰號”船長開始時說話不清晰,海事處人員曾詢問他是否香港人及駕駛香港船只。船長其后表示,“海泰號”從中環(huán)出發(fā),與港燈船只相撞后船身入水,正載著乘客到榕樹灣碼頭。
今年10月1日晚上發(fā)生在香港南丫島西北海域的的撞船事故,共造成39人死亡,101人受傷。是香港多年來死亡人數(shù)最多的一次撞船事故,涉及一艘港九小輪“海泰號”和一艘搭載香港電燈集團人員觀看煙花的小型渡輪“南丫四號”。
由行政長官宣布成立的調查委員會12日正式開始聆訊并傳召了首名證人作供。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發(fā)言時指出,聆訊會首先集中尋找出兩艘船只相撞及被撞船只迅速沉沒的原因。
石永泰在聆訊中并展示了一組撞船事故后的圖片,圖片顯示沉沒的港燈船船上的座位都已松脫,調查委員會將調查這些飛脫的座位是否阻礙逃生的“元兇”。
他并透露,在聆訊開始前,調查委員會已從不同渠道搜集證據(jù),包括警方、消防處和海事處等第一手資料,例如警方錄取的船上乘客供詞、警方報案熱線記錄,救援的消防人員供詞,以及海事處提供的照片和相關船只的航行圖、對話紀錄和船只結構的圖則等資料。
他指出,天文臺資料顯示,事發(fā)當晚海面能見度良好,水流適合航行。而報案中心在撞船后數(shù)分鐘已收到首個由南丫四號一名乘客打出的電話,之后船只在五分鐘內沉沒。
首位被傳召作供的證人是海事處工程師,他講述兩艘船事發(fā)當日航行情況,并展示海事處船只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,在撞船前后顯示兩船方位、船速、航道和最接近距離,作出解釋。
這次聆訊將共傳召37名證人作供,首階段會先傳召海事處和警方等人員,隨后傳召專家證人,接著再傳召乘客作供。石永泰指出,調查委員會有權命令任何有關人士作供,包括已被刑事檢控的人。
(梁今)